• 欢迎您登陆用心人大药房网站! 今天是:
  • 1
  • 2
  • 3
 

商品采购:0719-8897090
市场拓展:0719-8888099
门店管理:0719-8899802
人力资源:0719-8895959
信息中心:0719-8899112
质管中心:0719-8895626
广告公司:0719-8457325
客服中心:0719-8898110
地    址:十堰经济开发区龙门一路7-2号
邮    编:442000
传    真:0719-8897909
邮    箱:sykaixinren@126.com

 
 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商品中心 > 质量信息公告
生活小常识:止痛不可滥用布洛芬
发布时间:2014-07-13 08:40:00 点击:

止痛不可滥用布洛芬

分享

 一位类风湿关节炎患者,一直在服用布洛芬缓释胶囊(芬必得)止痛。可最近一段时间,患者出现黑便、呕血,到医院诊治,被诊断为 胃出血。

  布洛芬又称异丁苯丙酸,因其抗炎、解痛、退热的作用远比阿司匹林、保泰松和扑热息痛强,所以深受临床青睐。它主要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,还可用于治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,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高热和感冒等症的退热;亦可用于头痛、牙痛、神经痛、肌肉痛、月经痛,以及手术后、外伤后的中度疼痛的治疗。虽然它疗效显著,但在服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。

  掌握适应证  布洛芬是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,是诸多非甾体消炎、镇痛、解热药中的一员,对内脏性肌肉痛(平滑肌收缩痛)无效,但对治疗痛经有效。

  注意禁忌证 体弱多病和年老者,尤其是心脏病患者或因患其他疾病已引起肾血流量减少者,在使用布洛芬时,应慎之又慎。肾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、心功能不全、消化道溃疡、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(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)的患者,应慎重使用布洛芬或在医生指导下应用。吐酸症、消化性溃疡、胃痛、哮喘患者都应禁服布洛芬;孕妇、哺乳妇女应慎用;对布洛芬及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过敏者应禁用;儿童使用布洛芬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,以免发生过量服药的危险。

  不宜久用  布洛芬是对症治疗的药物,治标不治本,久用也不能使疾病痊愈,而且具有较明显的不良反应,患者常出现恶心、呕吐、消化不良、胃溃疡等消化道反应。同时布洛芬具有抗血小板凝聚功能,特别是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,长期应用还有可能引起肝功能衰竭,因此布洛芬连续服用不能超过5天,忌长期服用。此外,布洛芬还有一定的成瘾性。

  避免重复用药  含布洛芬有效成份的药物很多,剂型也不少,如片剂、胶囊、缓释剂等,切记不要重复使用,以免导致毒副作用增加。如果每周服药量超过2.4克,必须在执业医师或执业药师指导下用药,以免导致不良后果。

 

用心人大药房 鄂ICP备19028659号-2
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:(鄂)-非经营性-2015-0070
联系电话:4000498123 邮政编码:442000